案例1: 2019年8月26日19时50分左右,由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,江苏省华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南京晓庄学院网格学院改造项目工程工地,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,致1人死亡。当时这名河南夏邑男性工人,在二层食堂过道部位站在人字梯上(站立高度约1m)安装消防喷淋头时,不慎从人字梯上滑落摔倒至地面,项目部立即拨打120,急救车到达后将其送至江苏省人民医院抢救,经抢救无效于当晚9时47分左右死亡。 案例2:2020年7月27日,广东某电厂在进行#2机组润滑油间及给水泵区域消防水管改造项目过程中发生1名外包单位(东莞某建设有限公司,以下简称“外包单位”)施工作业人员从约2米高处跌落。9:36,外包单位工作负责人陈×持“#2机润滑油间及给水泵区域消防水管改造”热机工作票(工作票编号RC001442)进行#2机润滑油泵房消防水改造施工作业,工作负责人陈×把人字梯当作直梯斜靠在2A冷油器上使用,当陈×爬上梯子约2米高度时(梯子高度3.5米),梯子滑倒,陈×从梯子上坠地。 案例3:2020年2月22日,太湖某公司准备复工,安排涂布车间员工余东华等三人负责一号涂布线的清洁工作,上午8时53分,余东华在清洁一号涂布线时,攀爬至涂布线烘箱顶部不慎坠落,后经抢救无效于2月24上午9时许死亡。 太湖科诚公司涂布车间普工余东华未采取佩戴安全帽、安全带等防护措施,未履行高处作业审批、现场作业监护等安全措施,攀爬至涂布线烘箱顶部进行清扫作业,导致在清扫过程中不慎从涂布线烘箱顶部(高度约2.5m)坠落摔伤,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事故当事人余东华违章作业,是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。 ▲事发时站立的矮墙,高度约1.37米 据事故统计显示 高处坠落死亡事故中,有1/4来自于梯子! 如果当时稳固了人字梯 如果当时使用了防滑鞋 如果当时现场有人监护 如果当时佩戴了安全帽 ....... 可是再也没有如果 在此特别提醒 高处坠落不一定“高”! 人字梯用不好要出大问题 切勿心存侥幸 若不可避免须携带物件上高,请使用工具背包,或是使用滑轮组将物件吊至高处。 在攀爬梯子时,手里拿着工具材料或文件资料等,这个行为是极其危险的,很容易会单手把持或把持不稳,造成人员从梯子坠落或物件从高空坠落。 而正确的做法是: 当攀爬梯子时 上行或下行都面向梯子; 上行或者下行时至少有一只手要抓住梯子,总要保持三点接触; 不要携带任何可能使你失去平衡的物体或重物; 不要在爬梯子时向外探出身体或过度用力。 ▼ ▼ ▼ 正确演示 ▼ ▼ ▼